陈某非法经营罪案件事实: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女,1981年6月11日出生于湖南省涟源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双峰县。因开设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2015年9月23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2015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8日被取保候审。后因传唤不到案,2018年12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湖南省娄底市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李唐,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某犯非法经营罪一案,于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作出(2019)湘***刑初***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陈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7月19日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辜新成、检察官助理谢新宇出庭履行检察职责,上诉人陈某及其辩护人李唐等均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开庭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陈某申请撤回上诉。

陈某非法经营罪,二审法院审查认为: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人陈某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
陈某非法经营罪,光华律师点评:
六合彩赌博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影响家庭和谐。有的人陷入赌博不能自拔,弄得家破人亡。除了法律惩戒外,还应大力宣传毒品危害性,调动全社会预防 六合彩赌博。

陈某非法经营罪二审裁判结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陈某撤回上诉。
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2019)湘1382刑初61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文标签:陈某非法经营罪二审刑事裁定书-非法经营罪-光华律师团-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