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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需注意什么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425人  作者:长春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监视居住需注意什么问题

在被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所负有的义务除第一项、第二项更为严格外,后三项义务与取保候审相同: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即固定住处(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5)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

除上述规定为,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适用程序等与取保候审相同。

长春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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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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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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