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穿假警服冒充交警罚款
2011年5月3日10时许,熊某驾驶农用车从崇仁县去乐安县,途经抚八线崇仁县罗陂岗附近时,被身着警服的李某驾驶的民用桑塔纳轿车追上,李某冒充交警打手势示意叫熊某靠边停车,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因忘带行驶证,熊某遂向李某央求,李某让熊某“意思”一下,熊某拿出35元钱给李某后被放行。后熊某感觉蹊跷,遂打电话询问马鞍交警中队,并得知没有交警在此路段执法,于是其向马鞍交警中队报案并随民警一起追赶。
当追至抚八线崇仁河大桥上时熊某发现了李某,民警遂将李某擒获。经查实,李某于2010年底借了8000元购买二手车一辆,花400元够买假警服一套,并于2011年5月3日8时至10时许,从抚州市出发途经抚八线崇仁河大桥实施作案。李某还于2011年的4月11日先后采取同样手段各骗取司机聂某、黄某现金100元。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出示的犯罪证据不持异议。
犯招摇撞骗罪怎么判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冒充人民警察三次诈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能够当庭认罪且积极退赃。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