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遗产继承问题,拔打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遗嘱继承  >  遗嘱效力  >  自书遗嘱引纠纷,自书遗嘱的形式如何认定?

自书遗嘱引纠纷,自书遗嘱的形式如何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247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自书遗嘱引纠纷

田红与前夫离婚后,自行抚养3个孩子,儿子田一,长女田清,次女田楠。2008年6月5日,田红带着3个孩子与赵忠槐再婚。赵忠槐也系再婚,孩子赵龙一直和他奶奶生活。再婚前,赵忠槐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赵忠槐。此房系赵忠槐和田红共同出资购买。2008年6月21日,赵忠槐和田红签订一份协议书,协议内容是,“一、该房系双方共同所有,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二、该房赵忠槐出资24万元,田红出资36万元;三、双方均去世后该房由田一继承。”2008年9月17日,田红因车祸丧生。2008年10月15日,我代理田清和田楠向北京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该房40%的份额。

二、自书遗嘱的形式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此案的分析如下:

(一)、协议书第一条和第二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该房虽在赵忠槐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赵忠槐占40%的份额,田红占60%的份额。

(二)、协议书第三条无效。理由如下:

1、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该条却规定双方均去世后才继承违反法律规定;

2、该条款剥夺了未成年人田清和田楠的继承份额;

3、该条属于遗嘱,形式上属于自书遗嘱。但缺乏自书遗嘱的关键形式,该条款是打印的,并非立遗嘱人亲笔书写,所以无效。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立遗嘱时最好事先向律师咨询,知道注意事项,保证遗嘱的有效性。由于公证遗嘱在所有遗嘱的效力中最高,所以也是律师最推荐的遗嘱方式。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多份遗嘱,如果其中有一份是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所以,建议大家既然要立遗嘱,还是不要怕麻烦,去做一下公证。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遗产继承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

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非常靠谱的资深专业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遗嘱的有效条件、怎样写遗嘱、口头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才有效、遗嘱的效力怎样认定、因遗嘱效力纠纷引起的诉讼代理等相关知识。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