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什么条件的遗嘱有效
1、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精神病人不能立遗嘱。
能力的判断以立遗嘱时为准。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立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下列遗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遗嘱应该怎么写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五种形式,不同形式的遗嘱要求不同,下面一一介绍: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将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五)口头遗嘱。
仅可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