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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中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如何应对房产继承事务?

此文章帮助了323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继承法中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如何应对房产继承事务?

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在事实上否定了未经公证的遗嘱在房产管理部门的效力。也就是说,继承人仅持遗嘱,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办理法定继承的公证书和未经公证的的公证书,公证机关的要求和程序基本是一样的。其中,一个重要程序就是询问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于房产继承的态度。

从理论上讲,这一规定无可厚非,但却给继承人带来很大的困扰。如继承人在外地,他必须返回,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不能找到被继承人的档案,公证处必须进行外调。一份继承公证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为尽快实现继承人的利益,最好的办法是被继承人立一份公证遗嘱。这样,继承人可以持公证遗嘱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与普通商品住宅一样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继承该房时可不补交土地出让金,产权登记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再次上市时,需要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并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经济使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可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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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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