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适用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份额,其适用条件为:
(1)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且先于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3)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无辈数限制;
(4)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中,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与遗赠。
(5)代位人一般只能以被代位人的继承份额为限而继承;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如何与转继承区别
转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已经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但在财产实际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继承人得继承该财产的制度。继承人的继承人就是转继承人。这里要注意的是,继承人的财产虽然没有实际分割,但根据继承法,此财产已经成为了继承人的财产,该继承人死后,当然继承人的继承人有权继承该财产。而且,转继承不但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还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之中,转继承人也不限于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两者的区别: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最后,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