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变更和老伴共同订立的遗嘱?
夫妻共同遗嘱是夫妻二人共同的法律行为,共同遗嘱的一方变更或撤销遗嘱势必影响到另一方的遗嘱内容,但这并不能限制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
有关法律规定:财产共有人如立遗嘱处分财产,仅限于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若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则无效。
因此,共同遗嘱生效前,一方欲撤销或变更共同遗嘱时,仅于其本人有权处分的遗嘱部分,而无权撤销或变更另一共同遗嘱人的遗嘱内容。
在共同遗嘱生效前,你可以变更遗嘱,对自己的财产作出重新安排。但你在重新安排自己的财产时,要先对老伴的遗产进行分割。在分割完老伴的遗产后,你可以重新立一个遗嘱。重新订立遗嘱时必须注意遗嘱的形式,保证新遗嘱的效力。另外,对遗产继承问题要慎重处理,不要意气用事,影响了家庭的安定团结。
二、订立遗嘱法定形式是啥?
我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五种法定形式: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拥有最强的证明力和最高的证据效力。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继承法意见》规定,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制作成的遗嘱。为保证代书遗嘱的真实性,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如遗嘱人不能签名,不能由他人代为签名,而应当以捺指印代替签名。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这种形式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目的当然是保证录制的遗嘱确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口头表达方式设立的遗嘱,是所有形式中最容易被篡改和伪造的一种,而且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容易产生纠纷。因此一般只在危急情况下使用,且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里的“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人身意外事故等。
上述所有见证人均要符合《继承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