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的种类有哪些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实践中,遗嘱继承争议较多,其中大多是因遗嘱效力引起。在说到遗嘱之前,首先明确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自己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公民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必须明确,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属于遗赠。在此只介绍遗嘱继承中的遗嘱,不包括遗赠的遗嘱。
遗嘱可以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遗嘱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般情况下,遗嘱内容包括:
1、遗产的名称和数量;
2、指定的遗嘱继承人;
3、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
4、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5、指定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