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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偿内容有哪些,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18人  作者: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医疗纠纷赔偿内容有哪些

对于医疗纠纷案件,选择不同的案由,适用的法律将不完全相同,获得的赔偿也将不完全相同,导致实践中出现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将出于各自的考虑而选择适用对己有利的法律依据,极大地增加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难度,加大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由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如选择违约之诉,最终的赔偿额更多地将依赖于合同的约定,而与法律规定无太大关系,因此,笔者以下将着重探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赔偿问题。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对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赔偿问题,目前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对于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赔偿问题,目前主要适用《解释》第十七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医疗机构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比较两类纠纷的赔偿项目,《解释》的规定更为细致和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条例》未规定死亡赔偿金,《解释》增加了死亡赔偿金的规定,体现了尊重生命的价值取向。同时,《解释》关于误工费、护理费等规定,相对《条例》来说,也未患者提供了更为周密的保护。总的来说,同样是人身伤害,依据《解释》获得的赔偿要比依据《条例》获得的赔偿高很多,再加上《条例》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导致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患者更倾向于选择按照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申请司法鉴定来主张权利,而不愿选择;医疗机构却正好相反,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更倾向于按照《条例》来处理医疗纠纷。这一矛盾的出现,使得本来相对清晰化的医疗纠纷处理思路再度经受考验。

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由这三个因素出发,这次规定得比较细,一共是11个方面。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将来的赔偿应包括,医疗费,包括病人的陪护费,包括病人在医院的就餐费,包括造成病人残疾以后,残疾的赔偿,以及造成残疾以后,他的残疾用具,病人的误工费,还有陪护人的交通费,病人从外地来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的16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所以这个项目规定是比较详尽的。

精神损失,现在是在民法里有这个内容。但考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的身心造成损害,也包括他精神的损害,应该对他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其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平均的年生活水平,根据不同情况赔偿若干年。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当发生医患纠纷时,应客观地分析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保留好相关的材料,对于具体的赔偿数额和给付时间一定要注意,作为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核心,其中赔偿数额应当精确全面,有理有据。赔偿款项给付时间应当具体确定,不宜用“大约、左右,大概”等字眼,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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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协商这一程序,这也是最经济、便捷的途径,然而,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注意,因为申请调解和提起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均只有1年。如果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应及时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处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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