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借给了她朋友25万元钱,但是她朋友不够意思,一直拖着不还,我就想直接起诉她了。因此,我想咨询一下,债务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哪个法院对诉讼纠纷有管辖权?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般情况下,我国民事诉讼都是适用地域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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