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讲话后一天落马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落马前一天上午,此人还公开出席一个活动,并致辞。而且,他与被称为“吸毒市长”的龚卫国有长达3年半的上下级关系。特别是龚卫国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代为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正是许永。今年7月14日,龚卫国因滥用职权、受贿一审获刑7年,与许永落马相距还不到一个月。
公开简历显示,出生于1973年2月的许永老家就在当地,曾任团岳阳楼区委书记,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岳阳楼区常委、工业园工委书记。
2007年10月,34岁的他转任岳阳下属的县级市——临湘,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后任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市长等职。9年之后,即2016年10月,他离开临湘,上调至岳阳市,任经信委党委书记。今年3月,他才正式获任市经信委主任。算下来,他履新还不到半年。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湖南纪委官网——三湘风纪网宣布许永落马的时间是8月11日19时29分,而就在8月10日上午,此人还公开出席了一个活动并致辞。
岳阳市政府官网报道显示,8月10日上午,由岳阳市经信委主办,中国联通岳阳分公司承办的两化融合“企企通”活动正式启动,许永出席活动并致辞。此人当时大谈,希望广大企业家能以开放的思维、超前的眼光和卓越的智慧为企业转型升级定好位、把好舵、巡好航,畅游信息蓝海,共赢财富未来。

龚卫国:公开履历显示,龚卫国出生于1972年,湖南益阳人。2015年4月21日,此人因涉嫌吸毒,被公安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当时,龚卫国被免职,而接替其主持工作的正是时任临湘常务副市长的许永。
2015年4月23日,龚卫国因涉嫌违纪,被纪委立案调查。8个月后,此人被双开。通报称,龚卫国除了大肆敛财,还吸食毒品,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非法生育一孩。
2016年3月11日,龚卫国忏悔书公布:“从贪权到贪钱、贪色、贪玩,这几个‘孪生兄弟’毁了我。”“贪钱,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从小额红包礼金到大额贿赂的收取,我贪得无厌。明知是大额贿赂却只是假装推辞而照单全收,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带到了行政领域,成了十足的贪官。”“贪色,万恶淫为首。我从找小姐到发展多名情人,乱搞两性关系,道德败坏、生活腐化,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相关链接:滥用职权怎么处罚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