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两者之间区别是什么?另外两者立案标准有何不同?
很高兴能够问您解答,个人行贿罪从犯罪主体来讲,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是一种主体双方权钱交易的对向性犯罪,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
因此,个人行贿罪具有两个核心要件:一是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必须是直接归属于自然人;
二是所行贿的财物必须属于自然人所有并归其支配。
而单位行贿罪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是归单位所有;
行贿时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
两罪之间在谋取利益上有一点需要理解,即任何单位都是由自然人组成的,单位利益的收益者最终必然是自然人,但在行贿犯罪中,法律只考虑直接谋利主体,而非间接谋利主体,对于单位谋利后再分配或其他利益转移的情况不在此列。
关于个人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法律在立案标准上有如下规定: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