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专利许可使用
专利许可使用,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使用权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
专利许可使用又称专利实施许可,通常以书面合同形式出现,这种合同被称作专利许可证、专利许可合同。有关这种合同的订立、履行也叫做许可证贸易。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专利许可使用是以专利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2)专利许可使用是以转让专利实施权为内容的交易;
(3)专利许可使用在时间上受到专利权期限的限制;
(4)专利许可使用在范围上受到专利权地域性的限制;
(5)专利许可使用受到贸易策略、履行能力和销售组织等要素的限制;
(6)专利许可使用在贸易伙伴、审批程序以及法律调整上受到限制。
二、专利许可使用的种类
专利许可的种类:按照许可范围及实施权大小,可以分为: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等形式,此外还有交叉许可和分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规定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的特点是许可人本人也不能使用这项专利,同时也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授予同样内容的许可。
排他许可,是指许可人不在该地域内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同样内容的许可合同,但许可人本身仍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专利,这种许可也称独家许可。
普通许可,也称非独占性许可,它是最常见的专利许可方式,即许可人在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的同时,本人仍保留着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也可以将使用权在授予被许可人以外的第三人。
交叉许可,也称互惠许可或相互许可,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使用各自的专利。
分许可也称再许可、从属许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专利权或者其中一部分权利在授权给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未经许可人事先同意,被许可人无权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分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