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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的范围,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16人  作者:杭州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外观设计专利的范围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工业产品形状含义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含义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工业产品色彩含义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案。

二、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有哪些

对于相近种类的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按照被比外观设计的具体类型,外观设计相近似的具体情形分为以下几种:

(1)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

被比外观设计的形状与在先设计的形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被比外观设计与在先设计相近似。

(2)单纯图案的外观设计

被比外观设计的图案与在先设计的图案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被比外观设计与在先设计相近似。

(3)形状和图案结合的外观设计

被比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与在先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被比外观设计与在先设计相近似。

(4)形状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

被比外观设计的形状、色彩与在先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被比外观设计与在先设计相近似。

(5)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

被比外观设计的图案、色彩与在先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被比外观设计与在先设计相近似。

(6)形状、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

被比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与在先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被比外观设计与在先设计相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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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有权决定谁可以或不可以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权人亦可以订立协议将他的专利技术许可给他人实施,专利权人也可以将其专利权卖给他人,买下该专利权的人就成了新的专利权人。但一旦该专利保护期满,该发明创造就可以被任何人以生产经营目的实施,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独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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