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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脚水做米线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图)

2013年07月19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洗脚水做米线

洗脚水做米线,想想就很恶心了,更别说有些人真的吃了这样的米线!如此被污染了的水竟然被用来做米线!

班庄村436号院内存在着很多加工作坊,抽取用洗衣服、洗菜池子里的水来加工米线,销往市区。池子甚至有人在里面洗脚,甚是恶心。很多村民都在池子里洗菜、洗衣服、甚至洗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不仅指行为方式(生产、销售)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有毒、有害食品)选择。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简单地一律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根据行为特征,确定犯罪罪名,如生产有毒食品罪、生产有害食品罪、销售有害食品罪等。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无任何营养价值,根本不能食用,对人体具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肌体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

[责任编辑:耿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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